本工程羊坊三号路、羊坊八号路市政管道工程已由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丰台发改(核)〔2024〕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羊坊三号路全长约1171.8米、羊坊八号路全长约685.5米。建设内容包括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电力、燃气工程等。合同估算价3359.96(万元)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羊坊三号路、羊坊八号路市政管道工程项目图纸范围内的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电力管线、燃气及其它市政公用工程等。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2024 年12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